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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洗钱“早春行”|警惕洗钱陷阱,保护自身权益

[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29日]

反洗钱“早春行”|警惕洗钱陷阱 保护自身权益

  一、警惕洗钱陷阱

  (一)远离虚拟货币交易

  虚拟货币具有交易快捷方便、匿名性等特点,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新手段。

  (二)远离网络赌博

  近年来,网络赌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。由于犯罪成本低、空间跨度大、隐蔽性强、赌资流动性大、资金交割方便快捷等特点,利用网络赌博进行洗钱越来越被犯罪分子青睐。

  (三)远离地下钱庄

  地下钱庄是对非法地下金融组织的俗称,为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网络赌博、电信诈骗、涉黑犯罪、贪污腐败、恐怖融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通道。

  (四)远离网络电信诈骗

  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,借助手机、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和网银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迅速蔓延,网络电信诈骗已经成为危害巨大的新型犯罪。

  (五)远离网络直播陷阱

  在网络直播平台上,观众充值购买直播平台的各种兑换礼物对主播进行打赏,资金来源背景和真实去向难以监测,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新通道。

  二、保护自身权益

  (一)主动配合尽职调查

  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,应根据要求,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,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,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证件现场核验,并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;如个人信息发生改变,还应及时前往金融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更新。

  (二)守好个人账户证件

  金融机构通常将个人身份证件的核验作为客户身份认证的基本标准,因此,一旦他人利用个人身份证件,以个人名义从事洗钱、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,或开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,往往会产生严重的后果,所以对于本人的身份证件应当妥善保管,对提出出租、出借身份证件要求的人员保持警惕。

  (三)勿帮他人过渡资金

  犯罪分子一般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非法资产,但由于账户会对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记录,所以犯罪分子往往会选择与其无直接联系的账户进行操作。因此,受朋友之托或受到利益诱惑,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过渡转移资金的,实际上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洗钱的渠道。

  (四)警惕网络虚假信息

  互联网虽然提高了人们获得信息的效率,但在信息的甄别上需要更加谨慎。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、手机银行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,也不要因贪一时便宜而落入网络诈骗、非法集资的骗局中。

  (五)勇于举报洗钱活动

  为更好地预防、遏制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发生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,同时规定,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,以此动员社会力量,保障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

编辑:赵艳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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