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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,养老三支柱要“支”起来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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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布时间:2022年07月05日] | |
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,养老三支柱要“支”起来了 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由“三支柱”构成,“第一支柱”是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组成的基本养老保险,“第二支柱”是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组成的年金制度,“第三支柱”是由商业养老保险、养老目标基金等构成的个人养老金制度。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是“老有所养”的有力支撑,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独大,二、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,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、覆盖面小,难以满足公众的养老保障需求。 4 月 21 日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《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推动发展政府政策支持、个人自愿参加、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。6月10日,人社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印发《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宣传提纲,主要核心共有以下六点: 1.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,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。 2.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,不得提前支取。 3.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,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。 4.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、储蓄存款、商业养老保险、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。 5.参加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,可分次或一次性领取,归集至社保卡账户中。 6.个人养老金结合实际分步实施、选择部分城市试行1年后,再逐步推开。 小编进行了总结分析一下: 首先,参与个人养老金是通过个人专属账户自主自愿参与,个人账户的资金只属于本人,不会存在类似社保被统筹的情况。 其次,国家配套了税收优惠政策,足够的吸引力才能带动更多人自愿参与的动力,根据4月25日国新办举行《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对记者的答复中提到:“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起步阶段是1.2万元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,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。” 另外,进入个人养老金体系的产品需符合监管相关规定,相当于监管机构提前替我们进行了筛选,降低了被“割韭菜”的风险。 个人养老金还具有缴费灵活、自主选择领取方式等特点,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。 目前,相关部委及监管机构正在加紧制定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,各金融机构也为产品开发、管理运作做着积极的准备,相信用不了多久,个人养老金产品就会与老百姓见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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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赵艳丽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