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企业职工离职离开企业的,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,可通过企业经办人向我司提交离职支付申请。若离职人员根据个人意愿想继续留在养老保障计划内的,可向我司提出账户转保留申请,其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。
若企业职工离开原工作单位,转移至集团内其他企业的,通过向企业经办人申请,其个人账户可在集团内做转移变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