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(2025年第1号)

2025年07月10日

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

(2025年第1号)

  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披露如下:

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《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(财金〔2020〕6号)有关规定,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担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。

  特此公告。

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
2025年7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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