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|
2021年05月31日 |
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02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到股东代表2人,实到2人,代表股份共计500000万股。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会议所作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%通过,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逐一审议/听取通过如下议案: 1.《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》 2.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 3.《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》 4.《关于选聘2021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》 5.《关于公司<三年滚动发展规划>的议案》 6.《关于公司总精算师龚兴峰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》 7.《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》 8.《关于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》 9.《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》 10.《关于2020年度监事尽职报告的议案》 11.《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