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懂产品适当性 守护养老金融“钱袋子”

2025年10月22日

读懂产品适当性 守护养老金融“钱袋子”

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视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,于近期发布了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》,明确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在金融产品(含保险产品)适当性方面的权责边界,体现了 “卖者有责、买者自负” 的管理思路。做好产品适当性管理是金融机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防线。

  对于保险产品消费者而言,产品适当性是涵盖 “产品风险分级-投资者信息核查-差异化匹配” 的闭环消费体系。

  根据产品类型、保障责任、保单利益确定性等因素的风险水平差异,保险产品风险等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到五级。总体看,传统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年金领取确定,风险相对较低;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有保证利率但年金领取浮动,风险相对提高;投资连结型保险本金可能损失,风险相对最高。不同养老金融产品有不同风险等级,对应消费者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目标与养老规划。

  在消费者投保环节,金融机构会收集投保人基本信息、保障与期限需求、已购同类补偿型险种情况,及反映保费承担能力的收入资产信息、体现风险承受能力的偏好与损失承受度等,据此开展需求分析与财务评估并推荐产品;同时,金融机构根据销售人员的保险知识、合规记录、销售履历建立资质分级授权体系,结合消费者差异化需求,匹配对应资质的销售人员并提供服务,在此过程中,金融机构需以易懂方式告知风险,力求做到将适合的保险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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