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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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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07日] | |
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7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到股东代表2人,实到2人,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会议所作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%通过,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 1.《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》; 2.《关于2017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》; 3.《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》; 4.《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》; 5.《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》; 6.《关于聘任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; 7.《关于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; 8.《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》; 9.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》; 10.《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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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合规风控部 | |